〔台北訊〕幼教團體師生和家長數千人昨天在凱達格蘭大道集會,反對修幼照法,盼維持大班至少一名合格教師等現有規定,維護幼教品質。

 諾瓦小學暨幼兒園創辦人蘇偉馨在臉書發起「九二一大俠出手」活動,號召全台的幼教老師和家長於昨天下午二時在凱道集會,訴求捍衛幼教正義、反對荒謬修法、尊重幼教專業。根據警方推估,現場至少近三千人到場響應。

 蘇偉馨表示,托兒所原由教保員負責幼兒照顧,幼稚園由幼教師負責學前教育,幼托整合後,考量托兒所實際困難,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僅規定大班至少設一名合格教師,中小班不限,卻有業者和部分立委想修法,刪除大班至少一名合格教師規定,以及修正條文,讓未具教保資格者可協同教學。

 蘇偉馨指出,教保員雖有幼兒照顧經驗,但課程設計可能較弱,如能經進修成幼教師,就能提升幼教品質,也能爭取更好待遇。另外,如開放未具教保資格的才藝教師協同教學,業者不需提供全職薪水,可節省成本,卻犧牲教師專業性,因此大家站出來反對修法,盼堅守幼照法現有規定。

 台中教育大學幼兒教育系主任邱淑惠表示,教保員雖有現場經驗,但必須有專業知識,才能分辨好壞經驗,因此經驗不能取代證照,且現在國際幼教和各行各業都要求證照,如果幼教廢除合格教師規定,等同讓幼教走回頭路。

 邱淑惠也指出,為協助教保員進修,中教大提供各種進修管道,甚至願到偏鄉授課,協助就地進修,而教保員有了證照,能提升教學品質,並爭取更好的待遇。而且和國際相比,如大陸規定大中小班都要兩名合格教師,台灣僅規定大班至少一名,已是低標,不應再往下修正。

 來自苗栗的張淑鈴,特地帶著三歲和一歲的小朋友北上與會。她表示,幼兒不只要照顧,更需要教育,老師如果沒有教育底子,就不知如何安撫和引導孩子,因此教師需要專業知識,而不是只會帶小孩,為了保障幼教品質,因此站出來反對修法。

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表示,為維護幼教品質,仍希望具教保資格者,才能進入幼兒園教學,而大班至少設置一名教師的規定,已是考量幼托園所差異後的折衷做法。

 為了讓托兒所改制的幼兒園有足夠時間緩衝,國教署表示,除了修正師資培育法,提供教保員進修在職專班,取得教師資格等配套外,也規劃修幼照法,將原規定五年符合人力配置規定的緩衝期延長為八年。
發佈日期: 2014-09-22 00:10:00

http://www.twtimes.com.tw/index.php?page=news&nid=438653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大高雄幼教工會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